出口退稅中的90天是什么意思
| 更新時間 2024-12-27 17:00: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聯系電話 0755-21013312 聯系手機 13310861403 聯系人 許小姐 立即詢價 |
對于外貿企業來說,其在經營期間經常會涉及到出口退稅業務辦理。而企業在辦理該項業務過程中,通常會提到的“90天”的期限。那么,出口退稅中的90天是什么意思?接下來,本文將對此進行具體說明、介紹。
事實上,這里的“90天”是指在貨物報關出口之日起90天內辦理出口退稅申報手續,生產企業必須在貨物報關出口之日起三個月后免抵退稅申報期限內辦理免抵押申報手續。具體來說,出口貨物自出口之日(報關單標明出口日)起,90天內完成申報退稅有效(收匯、核銷、單證齊全),過期作為內銷處理,不享受出口退稅優惠。一般情況下,報關單期限90天,核銷單期限180天,廣州開公司,廣州商標續展,實際退稅期限是90天(特殊情況可申請延期90天)。
此外,出口退稅期限除了“90天”這一限定外,還有“30天”和“180天”等等時間規定。下面我們來對各時限應完成的操作進行詳細了解。其中:
“30天”是指外貿企業購進出口貨物后,應及時向供貨企業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普通發票,屬于防偽稅控增值稅發票,必須在開票之日起30天內辦理認證手續。
“180天”是指出口企業必須在貨物報關出口之日起180天內,向所在地主管退稅部門提供出口收匯核銷單(遠期收匯除外)。
“3個月”是指出口企業出口貨物紙質退稅憑證丟失或內容填寫有誤,按有關規定可以補辦或更改的,出口企業可在申報期限內向退稅部門提出延期辦理出口貨物退(免)稅申報的申請,經批準后,可延期3個月申報。
以上是出口退稅各個時間節點的相關介紹。由于辦理出口退稅需按照規定時間來進行。所以,符合條件的出口企業,務必要對上述辦理時限進行具體把握!
附:外貿企業辦理出口退稅所需材料
主要包括:
(1)報關單;
(2)出口銷售發票;
(3)進貨發票;
(4)結匯水單或收匯通知書;
(5)屬于生產企業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制產品,廣州公司變更,凡以到岸價CIF結算的,還應附送出口貨物運單和出口保險單;
(6)有進料加工復出口產品業務的企業,還應向稅務機關報送進口料、件的合同編號、日期、進口料件名稱、數量、復出口產品名稱,進料成本金額和實納各種稅金額等;
(7)產品征稅證明;
(8)出口收匯已核銷證明;
(9)與出口退稅有關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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